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投票、评选,现就拟推荐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人选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月8日-10月13日。如对以上学生存在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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