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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中共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9-07 分享到:

城院党发〔2015〕1号

各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经上级党委批准,学校党委已更名为中共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启用“中共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印章,原“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印模

中共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