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学校助学金的通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等程序,共推选出110名学生获得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50人,二等助学金60人)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2月12日至12月14日。如对以上学生存在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附件: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3-2024学年拟推荐学生助学金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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