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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7年招聘启事
来源: 时间:2017-07-24 分享到: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经过十多年的办学积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独立设置普通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土木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管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艺术设计等方面人才的全日制本科学校,现有在校本专科生一万一千多人。

学校现拥有25个本科专业和11个专科专业,下设七系三院两部,形成了以建筑、土木、工程类专业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艺术三大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就业指导专职教师1人

大学生心理咨询岗位1人

网络与信息中心3人(电教科2人信息科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首要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及以上处分。

(二)就业指导专职教师招聘条件

1.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阶段毕业于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专业院校,并取得学士学位。国外高校毕业生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中共党员。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理论基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4.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高校从教经历的年龄不超过50岁。

5.具有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资格者的及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教学或就业咨询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要求、院校要求可适当放宽。

6.所学专业为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三)大学生心理咨询岗位招聘条件

1.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毕业于普通高校一批次录取专业或专业院校,并取得学士学位。国外高校毕业生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

4.大学生心理咨询室隶属于学生处,应聘该岗位人员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均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或与心理学相关业。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四)网络与信息中心岗位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外高校毕业生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关,具备所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4)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高校从教经历的年龄不超过50岁。

(5) 具有人际沟通交流技巧,口头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动手能力强,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2.具体条件

(1)电教科

①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计算机、通讯相关专业。

②能熟练解决计算机软硬件、打印机、传真机等相关外设设备故障,处理简单的网络问题。

③对电脑及周边产品熟悉了解,能熟练操作IT周边设备的安装调试。

④了解网络综合布线及基本网络。

⑤具有相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信息科

①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计算机、通讯相关专业。

②善于与他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

③具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采编功底、有综合策划创意能力。

④熟悉.NET或PHP等基于Web程序开发技术。

⑤精通Edius、AE、Premiere等主流视频编辑软件、能够独立剪辑影片,进行特效设计。

⑥具有ACCD相关认证,网络上有独立创作或参与的相关作品者优先。

三、薪酬与福利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享受带薪寒暑假。

3.学校提供通勤车和单身教工公寓。

4.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者入职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即兑现相应职称薪资待遇。

四、应聘方式

1.网上报名:根据应聘岗位在校园网人才招聘一栏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应聘招生就业处专任教师岗位者将应聘报名表和以下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cjrszp@163.com;应聘大学生心理咨询岗位者将应聘报名表和以下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chengjianfdy@163.com;应聘网络与信息中心岗位者将应聘报名表和以下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chengjian024@163.com;

(1)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到学信网自行下载;

(2)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有工作经验的可附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

2.初审:学校根据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后电话通知本人进行考核。

3.复审: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电子报名表中所提供全部材料纸质版。

4.考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通知本人办理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www.syucu.cn

3.联系电话:024-31969568

4.联系人:李老师

注:

1.本次招聘接收简历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30日。

2.本次招聘仅通过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3.博士、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本招聘长年有效,应聘者可随时联系学校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