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关于评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杏之星和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投票、评选,学校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拟推选10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杏之星候选人,现将候选人信息公示如下:
建筑与规划学院 于鹤文
土木工程学院 潘 傲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刘海鑫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岳相国
机械工程学院 谷紫怡
机械工程学院 陈勃含
管理学院 陈艺丹
管理学院 李 明
艺术与传媒学院 叶志鹏
现代技术学院 聂欣怡
公示期为3月10日至3月14日。如对以上学生存在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郭冉
联系电话:024-31679857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10日